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战略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河南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许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长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要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我市组织编制了长葛市12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已形成了规划成果,现将12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予以公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5年9月12日—2025年10月11日,为期30天。
二、公示方式
长葛市人民政府网站
三、意见和建议反馈渠道
1、电子邮件发送至cgsghk@163.com
2、联系电话:13938900789
热忱期待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建言献策,共谋发展。公示稿均为过程稿,所有数据和内容以许昌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复为准。
附件:长葛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公示稿合集.Zip。
大周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pdf
董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pdf
佛耳湖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pdf
古桥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pdf
和尚桥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pdf
后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pdf
老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pdf
南席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pdf
坡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pdf
石固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pdf
石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pdf
增福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