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冬季的到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形势严峻,为确保民辅警在执勤执法中自身安全,提升执法质量,交通管理大队结合工作实际,在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的同时,不断强化冬季执勤执法自我安全防护意识,进一步规范民辅警执勤执法。
一是强化民辅警自身安全的防护意识。为防止民辅警在冬季执勤执法过程中意外事件的发生,大队经常性地强化民辅警自身安全防范教育,始终把民辅警的人身安全防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安全常提、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以此提高民辅警对自身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使民辅警克服麻痹思想,提高安全意识,认真细致地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同时,认真解决好路面一线民辅警在执勤执法、接处警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侵权问题、法律问题,有针对性地增强民辅警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一线执勤民辅警的安全防范。
二是增强民辅警自我防护的能力。针对民辅警路面管理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不断强化民辅警自我安全防护教育训练,从警务实战中应具备的安全理念、应注意的安全要素、应掌握的安全程序及执勤执法站位、防护措施落实、防护装备使用等方面进行细致讲解,还就如何处置突发情况、恶劣天气条件下如何实行交通管制和交通事故现场处理等诸多方面进行演示,进一步增强了民辅警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做好执法执勤、群众工作的实战能力。
三是完善民辅警自我安全防护措施。大队购买了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要求交通事故处理民辅警工作时必须随身携带并开启执法记录仪,按规定配齐单警装备;夜间执勤时必须配齐配全反光背心、反光锥筒等安全防护设备,防止二次事故发生。要求路面一线执勤民辅警在巡逻中,遵守安全法律有关规定,保持车速、系好安全带、开启警灯。
四是树立民辅警现场安全防范意识。要求民辅警在执勤执法时,牢固树立现场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做好自我安全防护工作,非紧急情况,不得随意拦截、追缉车辆,尤其是夜间实行交通管制时,按规定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警示灯、减速提示标牌、反光锥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