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葛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室文〔2017〕44号),结合县、镇两级领导分工情况,经县级第一总河湖长、总河湖长同意,现将县、镇两级河湖长、责任河湖及工作职责公告如下:
一、第一总河湖长、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
第一总河湖长:张忠民(市委书记)
总 河 湖 长:张晓丽(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总河湖长:王虎(副市长,分管农口)
二、县级河湖长
南水北调干线工程县级河湖长:张晓丽(市委副书记、市长)
负责南水北调干线工程长葛段。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对口协助;
双洎河县级河湖长:徐光(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负责双洎河、佛耳岗水库。市水利局对口协助;
暖泉河(白水河)县级河湖长:张永坡(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负责暖泉河(白水河)、幸福湖。市财政局对口协助;
东小洪河县级河湖长:王昀(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负责东小洪河、东小洪河老河道、机场河、豫湖、东干渠、引佛济清渠。市城市管理局对口协助;
西小洪河县级河湖长:刘海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负责西小洪河。许昌市生态环境局长葛分局对口协助;
石梁河县级河湖长:刘晓宇(市委常委、人武部政委)
负责石梁河、盛天湖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口协助;
梅河县级河湖长:田清军(市委常委、副市长,董村镇党委书记,分管工业)
负责梅河、小梅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口协助;
金鱼河县级河湖长:卢辉(副市长,分管教育)
负责金鱼河。市林业发展中心对口协助;
汶河县级河湖长:王虎(副市长,分管农口)
负责汶河、干沟河。市农业农村局对口协助;
清潩河县级河湖长:尚凯军(副市长,分管城建)
负责清潩河、引黄入长济许工程、增福庙水库、饮马河、关庄湿地、杜村寺湿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口协助。
三、镇级河湖长
(一)石固镇
第一总河湖长:张志高(党委书记)
总河湖长兼镇级河湖长:尚立奎(党委副书记、镇长)
负责石梁河、暖泉河、胜天湖河石固镇段。
(二)坡胡镇
第一总河湖长:赵军锋(党委书记)
总河湖长兼镇级河湖长:田培颖(党委副书记、镇长)
负责南水北调干线工程、石梁河、暖泉河、胜天湖河坡胡镇段,幸福湖。
(三)后河镇
第一总河湖长:杨宁(党委书记)
总河湖长兼镇级河湖长:丁慧娟(党委副书记、镇长)
负责南水北调干线工程、西小洪河、暖泉河后河镇段。
(四)和尚桥镇
第一总河湖长:杨军磊(党委书记)
总河湖长兼镇级河湖长:尚进(党委副书记、镇长)
负责清潩河、暖泉河、西小洪河、东小洪河、引佛济清渠、机场河和尚桥镇段,杜村寺湿地、关庄湿地、豫湖。
(五)增福镇
第一总河湖长:陈欢(党委书记)
总河湖长兼镇级河湖长:张一峰(党委副书记、镇长)
负责清潩河(含增福湖)、西小洪河、金鱼河、东干渠增福镇段。
(六)佛耳湖镇
第一总河湖长:刘源扬(党委书记)
总河湖长兼镇级河湖长:刘路鹏(党委副书记、镇长)
负责双洎河(含佛耳岗水库)、清潩河、金鱼河、东干渠佛耳湖镇段。
(七)老城镇
第一总河湖长:李铎(党委书记)
总河湖长兼镇级河湖长:唐罡(党委副书记、镇长)
负责双洎河、金鱼河、东小洪河、机场河、干沟河、东干渠、引佛济清渠老城镇段。
(八)大周镇
第一总河湖长:张伟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大周镇党委书记)
总河湖长兼镇级河湖长:刘通(党委副书记、镇长)
负责双洎河、小梅河、梅河大周镇段。
(九)董村镇
第一总河湖长:田清军(市委常委、副市长、董村镇 党委书记)
总河湖长兼镇级河湖长:董利红(党委副书记、镇长)
负责双洎河、汶河、干沟河董村镇段。
(十)石象镇
第一总河湖长:徐永超(党委书记)
总河湖长兼镇级河湖长:熊晓辉(党委副书记、镇长)
负责干沟河石象镇段。
(十一)古桥镇
第一总河湖长:刘石磊(古桥镇党委书记)
总河湖长兼镇级河湖长:李宜静(党委副书记、镇长)
负责双洎河、汶河、干沟河古桥镇段。
(十二)南席镇
第一总河湖长:孙春磊(党委书记)
总河湖长兼镇级河湖长:闫东锋(党委副书记、镇长)
负责双洎河、汶河南席镇段。
(十三)建设路街道
第一总河湖长:刘雯雯(党工委书记)
总河湖长兼镇级河湖长:刘宏杰(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负责清潩河建设路街道段。
(十四)金桥路街道
第一总河湖长:闫景涛(党工委书记)
总河湖长兼镇级河湖长:王晓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负责清潩河、机场河、引佛济清渠金桥路街道段。
(十五)长社路街道
第一总河湖长:马琳(党工委书记)
总河湖长兼镇级河湖长:冯双龙(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负责清潩河、西小洪河长社路街道段。
(十六)长兴路街道
第一总河湖长:陈伟峰(党工委书记)
总河湖长兼镇级河湖长:娄盼盼(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负责清潩河、金鱼河长兴路街道段。
以上领导如有职务调整,由接任原河湖长对应职务的领导担任河湖长。
四、县级河湖长职责
县级总河湖长是本行政区域内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河湖管理和保护负总责。
县级河湖长是责任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落实上级河湖长部署的工作;对责任河湖进行日常巡查,每季度每河不少于1次,及时组织问题整改;审定并组织实施责任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组织开展责任河湖专项治理工作和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和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制定、实施责任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规划,协调解决规划落实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制定本级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责任清单,推动建立区域间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督促下一级河湖长及本级相关部门处理和解决责任河湖出现的问题、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对其履职情况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五、镇级河湖长职责
镇级第一总河湖长是镇(街道)行政区域内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河湖管理和保护负总责。
镇级河湖长是本镇(街道)责任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落实上级河湖长交办的工作,落实责任河湖治理和保护的具体任务;对责任河湖开展经常性巡查,每月每河不少于1次,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河湖长或河长制办公室、有关部门(单位)报告;组织开展河湖日常清漂、保洁等,配合上级河湖长、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河湖清理整治或执法行动。
六、县级河湖长对口协助单位职责
县级河湖长对口协助单位作为河湖长履职尽责的参谋助手,要全面协助、督促、落实河湖长对相应河湖库的管理保护相关工作,具体负责:
1.及时传达对口协助县级河湖长的指示和要求,督导检查相关市直部门、相关镇(办)级河湖长贯彻落实县级河湖长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2.做好对口协助县级河湖长每季度每河1次的巡河调研工作方案,将巡查调研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相关部门处理,并做好县级河湖长巡查调研记录,以及交办事项处理的资料记载。
3.筹备承办县级河湖长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分包河湖管理保护重点工作和推进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抓好会议研究确定事项的落实。
4.督导检查相关镇(办)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河湖长履职情况、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一河一策”落实情况。
5.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相关部门处理,并报县级河长制办公室,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县级河湖长。
6.积极开展河湖调研,收集下级河湖长、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对治河护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向县级河湖长进行汇报,并反馈县级河长制办公室。
长葛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