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许昌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要求,为充分发挥农业试验示范基地示范带头作用,特遴选2个种植实验示范基地,具体要求如下:
一、示范基地遴选标准
1、科技示范基地应拥有合同期使用权不少于5年,依托单位为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具有稳定性,能够保证持续投入、持续建设、稳定发展、运行规范。
2、认定的示范基地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规模化的试验田,耕地有较长时间使用权或所有权。
3、科技示范基地须具有承担主推技术、主导品种示范的技术力量,且与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单位紧密合作,有承担多项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的技术能力、有开展观摩展示培训活动的条件。
4、基地建设规模应与其生产条件、环境承载能力、技术应用和管理水平相匹配,辐射带动能力强。
二、遴选程序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相关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组织申报。
2、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结合我市农业产业分布情况、种植主要特色等情况对申报单位进行考察遴选,确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名单。
三、示范基地主要职责
1、基地依托对接技术推广单位,结合自身优势,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在试验区开展示范。
2、在示范基地每年开展农业主推技术示范不少于1项,全年组织观摩、培训次数不少于3次,直接联系农户不少于20个。
四、报名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6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营业执照、包地合同、品种技术推广能力建设等材料)报送至长葛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培训股。
联系电话:0374—6927036
联系人:姚占营 电子邮箱:cgkjk001@126.com
地址:长葛市东行政区2号楼823房间
长葛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