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长葛市园林绿化中心春节期间广场游园街景亮化及长社路、学苑路、葛天大道灯笼维修更换项目的正常开展,保障项目的运行合法、合规,节约项目投资成本,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施工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次询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园林绿化中心春节期间广场游园街景亮化及长社路、学苑路、葛天大道灯笼维修更换项目。
1.2项目内容:选定一家施工单位为园林绿化中心春节期间广场游园街景亮化及长社路、学苑路、葛天大道灯笼维修更换项目的施工单位。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工程项目预算:(最高限价)59.83万元;
(2)工程量清单:园林中心领取;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资格条件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本次询价要求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3未承担本项目的工程预算编制工作,与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无利害关系,能够保证工作的独立性与公正性。
2.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供应商参与询价需提供的资料
3.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附有法人代表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3项目组成人员
3.4类似项目业绩(如有)
3.5信用查询记录
3.6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供应商需采用胶粘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6日17时30分,地点为长葛市园林绿化中心308室。
4.2响应文件密封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密封入一个封袋内,封口处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密封文件或被按不响应询价要求处理。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4.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六、采购人信息
遴选人:长葛市园林绿化中心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4-6896602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建设路中段330号3楼3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