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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吊销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同意意见书的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6-01-15 10:5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近期,长葛市科技局按照许昌市科技局《关于开展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

“长葛市编码科技培训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按照《河南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豫科〔2022〕126号)第十八条规定:对年检和年报公示信息抽查检查中发现培训机构隐瞒实情,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办学,或不接受年检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同意意见书,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将“长葛市编码科技培训有限公司”办学同意意见书予以吊销。

机构名称:长葛市编码科技培训机构有限公司

同意意见书编号:CK2025011701

地址:长葛市长兴路街道远大瑞园北临街(028)号。

长葛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