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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公安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6-03-30 03:4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25年度,长葛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许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法治公安建设目标,牢固树立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公安为统领,以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通过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长效行政管理服务机制等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我局法治公安建设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为长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法治公安建设工作总体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提升政治站位抓落实。长葛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准确把握法治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各项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贯穿于公安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做到与全局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党委书记俎军民及新到任的党委书记黄艳涛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共听取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6次,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问效。同时我局要求局属各单位要切实把做好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搞好协调,抓好落实,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顺利进行。

(二)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监督管理质效。一是运用“案管日、周、月通报”等制度推动执法质效提升。每天对各单位执法工作出现的处警、受案、立案等执法不规范进行通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办法迅速解决。二是开展法制送教活动,逐步提高全局执法水平。今年我局先后十三次安排法制民警到基层执法单位开展送教活动,对六百余名民、辅警开展了法制授课活动,在讲解基本执法规范的同时,结合每个单位的典型疑难案件进行分析研究,讲解处理方法和意见,受到了办案单位的好评。三是通过智能化评查系统提升执法质量。我局通过“智能评查系统”对2025年度省厅、市局推送的全局行政办结案件和刑事移送起诉案件中存在的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进行了全覆盖评查,发现总结问题类型,分析形成原因,寻求解决办法。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法制审批的监督作用,在严把质量关的同时,重点解决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程序性问题,坚决纠正和处理各种执法不认真、不规范问题。通过各项措施的开展,我局执法质效取得显著提升。

(三)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提升公安政务服务品质。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放管服”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政务服务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努力提升政府服务品质。聚焦“一网通办”,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最惠政策。我局始终以审批不见面和办事零跑腿为目标,依托“交管12123”APP、网上警局等系统平台,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从“线下跑”向“网上办”转变。同时我们还聚焦服务品质,全力打造群众办事最佳体验。以政务服务“好差评”为重要抓手,民、辅警入村进企,及时收集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工作的评价,全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当好经济“护航员”,激活助企“新动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贯彻审慎文明司法理念。积极落实“少捕慎押慎诉”的司法政策,对有正常实体经营的企业负责人慎用强制措施,正确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尽量减少办理案件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二是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进一步深化涉企案件立案标注工作机制,加强流程管理,严控办案周期,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三是强化涉企反诈宣传。我局组织开展民警普法进企业活动,同时注重涉企反诈宣传,把企业财务人员作为重点宣传对象,确保涉企诈骗零发案。

(五)加快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深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一是强化对公安现场执法工作视音频全过程记录。我局严格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对于公安机关各类现场执法活动从对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的收集、保存、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开展了经常性监督检查,按一定比例抽查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并纳入执法质量考评。二是加强办案管理中心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要求,在办案区安装的视频监控设备具有全区域覆盖及数据存储功能,办案区视音频资料能够保存三个月以上,监控设备能够与网上监督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对接。同时建立了办案中心日通报制度,对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管理使用情况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坚决防止违反“四个一律”要求的情况发生,确保执法办案安全。

(六)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现普法社会化。我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计划。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普法工作落实落细。一是学习宣传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首先是局党委领学。2025年度,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5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其次是发动全警自学。二是组织好系列主题日宣传活动。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结合“110”宣传日(人民警察节)、“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等各类法治宣传日,精心策划和组织开展形式丰富多样的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在利用传统有效普法方式的基础上,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等各类平台载体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提高法治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受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增强全社会遵法学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七)强化管理应用,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我局充分发挥各类执法信息系统优势,不断加强案件管理系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系统、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等信息系统的深度运用。建立日常巡查和定期通报制度,通过案件管理系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系统每日不间断对各单位受立案工作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巡查,随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落实整改。根据日常巡查结果,我局每周对全局案管工作进行通报,每日对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使用情况进行通报,目前已下发案件管理通报21期,纠正受立案问题7个;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推广应用后,我局已在该平台流转案件700余起,案件流转率达100%。通过各类信息系统的有效应用,进一步强化了执法监督,有效减少了各类执法问题的产生。  

(八)聚焦法治人才培养,坚决锻造过硬队伍。一是大力发展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在公安机关设立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我局出台了鼓励民警参加司法资格考试的制度,目前全局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警为12名,目前发展成为我局公职律师的民警有8名。我局自2016年开始就从全市知名律师中聘请法律顾问,目前我局共聘有3名法律顾问,为我局公安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充分发挥法制队伍职能作用。强化对公安法制队伍管理使用,做规范执法的“捍卫者”。针对新型违法犯罪行为,法制部门及时出台取证指引、证据规格,为扫黑除恶、跨境赌博、电诈等专案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制服务。

二、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

尽管我局法治公安建设打下了较为坚实的发展基础,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出现的新变化、新挑战,我局法治公安建设和队伍建设还存在着诸多不适应,突出表现在:

(一)执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仍然存在。此类问题在办理伤害(寻衅滋事)、接触性诈骗等类案件中问题比较突出。个别民警执法责任心不强,工作不推不动,导致执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时有发生。部分民警疏于对法律知识的学习,缺少基本的执法素质,遇见问题不会作为,不能作为,甚至乱作为,导致办理的案件形成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严重影响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二)执法安全问题仍然存在漏洞。主要是违反“四个一律”规定办案方面,有的单位对传唤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违规带到办案场所以外(如办公室、宿舍等)办案;有的民警在本单位办案区办案时,没有严格履行办案区使用登记、人身安全检查、暂存物品集中保管等程序,对执法过程没有全方位的同步录音录像,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三)打击非访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一是因我局打击模式出现转变,已由打非专班专项负责变为各个辖区派出所负责,但派出所普遍对打击非访案件的办理知识和要点掌握不足,亟需进行专门培训。二是针对公安机关的涉法涉诉非访问题,执法单位往往不清楚如何从源头上做好信访事项受理、调查和答复等工作,导致打击非法时基础不牢,也是影响打非工作的重要原因。

(四)法制队伍的作风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为公安中心工作服务的意识不强,在案件日常审核、办理复杂信访事项等工作方面上存在“坐等靠”思想,主动作为的意识不强;二是工作中没有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日常工作往往只以监督者自居,缺少为基层执法服务的意识;三是法制民警业务能力有待提高,特别是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新型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的研究不够,把握能力不强。

三、2026年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的工作安排

公安机关作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者、推动者、践行者、捍卫者,我们将持续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大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素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我局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长葛作出更大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持续深化法治公安建设,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抓住立法制规这个关键,找准切口,通过立法制规构建有效的制度支撑,深化源头治理,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执法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办案质量。组织好对执法规范化、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型犯罪办理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内容上要贴近实战,要选择接处警现场处置、伤害案件办理、非访案件办理、因纠纷引发扣车堵门类警情处置等容易发生执法风险的关键环节开展集中培训;培训形式上要灵活多样,不断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开展“送法下基层”、手机推送“执法规范化小贴士”等方式,提高学习效率和效果,切实增强基层民警执法能力和水平;要针对近年来我局在推进公诉工作中发现的一些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及时加强与检法的对接沟通,认真总结分析发生问题的种类和原因,适时开展专题培训,切实解决解决执法质量和执法效率不高的问题。

(三)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问责。局法制、督察部门今后要把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制度化,要明确评查工作的重点和范围,坚持对引起信访投诉的案件必评,对殴打他人、故意伤害等四类民生案件到期未结案案件必评。对日常案件审核和案件评查出的问题,要敢于“揭短亮丑”,该认定执法过错的一律认定执法过错,对执法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要坚决实行“零容忍”。

(四)进一步加强法制队伍作风能力建设。一是通过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全体法制民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切实增强法制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比如:在专项行动中,要主动加强所涉法律问题的研究,做好事前培训,对疑难复杂等重大案件要坚持法制导侦,积极同步上案,做好法制保障;二是强化业务能力的提升,继续坚持日例会学习制度、集体研究疑难案件制度等工作机制,通过开展法核案卷质量评比等方式,提高法制部门民警的执法素质和实际执法监督能力,不断提高法制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