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建设全过程,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积极创新普法工作载体和形式,提升执法水平、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夯实法治工作基础。一是思想引领精准发力。始终将法治建设置于全镇重要位置,争创法治镇列入重点台账,与党建、经济发展等核心考核指标权重相匹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工作方案》,按照《长葛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和《长葛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组织学习和研讨,深刻把握核心要义,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力保障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行。二是责任链条严密闭环。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充分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法治任务落地见效。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班子领导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委主要负责人通过上法治课,机关干部队伍通过晨会、村委成员通过集中培训,不断浓厚学习氛围,带动各村(社区)普遍行动起来,群众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严格遵照执法规范和标准,明确执法程序、证据收集、处罚裁量等要求,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建立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小组成员互相监督,运用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做好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开展了桂庄村请“四乱”行政执法。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积极推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政务公开,对于一些比较重大的事项尤其涉及乡村建设、民生项目、集体资产处置等事项时,坚持党政班子会议集体研究解决,组织召开各类专题会议,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决策合法性审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完善法治化村民自治体系,构建共商共治新格局。构建党建引领、村民参与、协商共治、党群互动的“一核多元”自治体系。规范村委会参与治理工作流程,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决策村级重大事项,解决“民事村办”事项70余件。
(三)深化普法宣传,营造依法执业氛围。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与农村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通过领导讲学、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组织讨论、做笔记、写心得、观看电教片等形式确保学习取得实效。同时通过“学习强国”平台法治中国模块增强法治知识储备,通过“中国普法”“法治中原”等公众号参考经典案例分析、收听专业律师直播课,通过“法润许昌”小程序背题模式系统学习最新题库,切实提升干部群众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二是扩大普法学习的覆盖面,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佛耳湖镇“全民普法月月有主题”普法活动清单》,结合“民法典”主题宣传月活动、12·4宪法宣传周、“4·15”国家安全日、等宣传契机,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针对青少年、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关键群体,突出主动创稳、扫黑除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重点内容,以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0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00余份,微信群转发经典案例、观看在线培训等30余次,受众达4万余人次。
(四)健全调解机制,促进和谐稳定。一、多元联动调解。整合卫健委、信访、公安、农业农村局、残联多部门资源,建立多元矛盾纠纷调解机制。针对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集中会诊、联合调处,形成工作合力。如下集村王有军要求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及独女户计生家庭政策,市卫健委现场给出不符合政策的解释,我镇按照“三到位”工作的要求已全部有效开展。二、“乡贤+网格”柔性调解。吸纳老党员、退休干部、乡贤能人组建“乡贤调解队”,发挥其熟悉村情民意、群众威望高的优势,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结合网格化管理,网格员常态化走访排查,第一时间发现苗头性问题,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依托镇综治中心,整合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资源,今年累计排查矛盾纠纷132起,化解率98.5%,其中通过“三调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成功化解重大纠纷8起,避免群体性事件2起。
三、 警综平台联合调解。综治办和当地派出所联合,将公安警综平台与综治网格化平台对接,形成非警务矛盾纠纷分流处置模式。公安警综平台受理的非警务类矛盾纠纷,会流转至综治中心,由综治中心统筹各方资源力量进行联动化解。推进各类矛盾纠纷得到更专业、更及时的处理,截止目前累计排查46起,化解中2起(段三林、李买官柳树庙地租纠纷、周庄宅基问题),化解率96%。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一是依法决策守程序。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大额资金等关键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四步流程,全年无程序违法决策事项。二是政务公开增透明。依托村务公开栏、民生大平台、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全国村庄建设系统排查整治等平台,公开财政预决算、惠民政策、项目进展等信息200余条,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政务服务提质效。以“放管服”改革为契机,推行“一窗受理,一次告知”服务模式,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结合权责清单内容,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四是法治解纷促稳定。镇级专门聘请律师作为镇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调解佛耳岗村8组和2组土地纠纷、冢杨村常青藤租金问题、郑南高速征地拆迁纠纷等10余起,接受法律咨询150多起。村级全镇25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面覆盖,另外还持续常态化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目前登记在册的75人,让群众在享受优质法律服务过程中,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治思维,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
一是法治思想转化成效有待提高。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乡镇工作深度融合的举措不够精准,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的主动性不够,在重大项目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中,法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二是普法宣传实效性有待增强。普法宣传形式较为传统,针对不同群体的精准普法力度不足,企业和群众专业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不高,法治宣传与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法律明白人”培养质量有待提高,部分“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不足,作用发挥有限。普法成效评估机制不健全,难以准确掌握普法工作实际效果。
三是行政执法水平仍需提高。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程度有待提升,部分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掌握不够熟练,执法文书制作、调查取证等环节不够规范,智慧化监管手段应用范围较窄。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佛耳湖镇人民政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法治为基、实干为要”的担当,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举措、更加过硬的作风,持续推动法治建设提质增效,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优化全面目标考核体系。提高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占比,细化法治建设考核细则,涵盖依法决策、行政执法、普法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等核心内容,实行量化打分,确保考核结果精准反映法治建设。
三、考核倒逼促落实。严格执行年终述法制度,将法治素养、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镇、村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实现述法全覆盖,以考核传导压力、以述法压实责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