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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人民政府 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第13批许昌D20181123001)调查处理报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11-30 08: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1月24日,接到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信访举报件(第13批许昌D20181123001)后,长葛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董村镇政府、工信、质监、发改、安监、环保局等工作人员,针对举报内容,认真调查核实。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问题

长葛市董村镇董村西镇政府西200米李自军有三、 四个地条钢厂,生产中污染环境,前段时间出事故炸死8人、伤十几人,事件隐瞒了下来。董村村主任辛顺领打铝粉、做铝锭,厂址在董村转盘东边,生产时门反锁,白天夜间不停生产,这几天检查来就停了,烟尘、粉污染非常严重。  

二、企业基本情况

(一)群众反映李自军钢厂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李自军钢厂”应为李志军。其有两个厂,一个位于长葛市董村镇口王村,全称是长葛市尚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陈丙国,李志军是公司的股东,其项目名称为“年产1万吨农机配件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26000平方米,主要设施设备有:隧道窑加热炉4座,压延成型机4台,电焊机4台,辊圆机2台,天然气站1座,叉车3台。主要产品:农机配件(螺纹杆、犁尖、弹簧板),原材料:旧轨道、钢坯,生产工艺:原材料--加热--压延成型--切割--辊圆--焊接--成品。该项目于2016年11月经现状评估,整改完成后通过了环保备案。另一个厂位于董村镇董村村,工商注册名称为长葛市世纪众鑫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志军,占地面积11000平方米,主要设施设备有:隧道窑加热炉1座,压延成型线1条,主要产品:角铁;原材料:圆钢,生产工艺:圆钢--加热--压延成型--产品。该公司无环评手续。

(二)群众反映的董村转盘东边铝厂情况。该厂全称是长葛市锦榜铝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辛小兵,其项目名称为年产1万吨铝颗粒和5万吨铝制品项目,该项目于2016年11月经现状评估,整改完成后进行了环保备案。2018年4月因市场原因该公司铝粉生产线全线停产,并将设施设备全部拆除

三、调查核实情况

(一)群众反映李志军钢厂情况。经调查,群众反应“长葛市董村镇董村西镇政府西200米李自军有三、 四个地条钢厂“不属实;“生产中污染环境”部分属实;“前段时间出事故炸死8人、伤十几人,事件隐瞒了下来”不属实。

经调查,李志军有两个厂,分别是位于长葛市董村镇口王村的长葛市尚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丙国,李志军是公司的股东)和位于董村镇口王村的长葛市世纪众鑫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志军。

1)长葛市尚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调查情况。2018年11月24日,长葛市环保、工信、质监等部门与董村镇政府工作人员对长葛市尚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4座道窑加热炉处于停产状态,其采用灌装天然气为燃料,用于钢材压延加热,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根据2018年10月30日出具的检测数据显示,其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限值要求。该厂没有地条钢生产设备,其钢材原料购自十堰钢铁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质监部门发放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另经安部门调查,该公司2年内没有有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

2)长葛市世纪众鑫有限公司调查情况。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中。2017年5月14日,董村镇人民政府按照长葛市政府《关于涉钢企业治理整顿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其下达了《停业整顿通知》,要求该公司停业整顿,对产品及原料进行检测合格及相关手续齐全后方可开工。后该厂停产至今。该厂没有地条钢生产设备,其产品通过质检部门检验不属于劣质钢材。经安部门调查,该公司2年内没有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该公司无环评手续,配套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存在环保治理不到位问题。

(二)群众反映的董村转盘东边铝厂调查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长葛市锦榜铝业有限公司铝粉生产线因市场原因,已于2018年4月份全部拆除,现场无任何相关设施设备,更不存在铝粉生产环境污染问题;其“年产5万吨铝制品项目”根据《许昌市2018-2019采暖季重点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许环攻坚办〔2018〕196号)文件要求处于停产状态。2018年10月25日,该公司与东营祥益工贸有限公司签订了安装烟尘在线监测系统,目前已安装到位

四、整改处理情况

(一)董村镇人民政府对没有环评手续的长葛市世纪众鑫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设备进行了拆除,目前,该企业已丧失生产能力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工信、质检部门加强对长葛市尚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使用原材料的监督管理,杜绝劣质钢材流入生产环节。

(四)环保部门和属地政府加大对长葛市尚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监管力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追责情况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按照长葛市《关于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长发〔2016〕5号)要求,属地政府、环保等部门,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机制,强化企业环境保护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从源头堵住污染源,确保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