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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人民政府 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第6批许昌D20181116008)调查处理报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11-22 09:4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1月16日,接到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信访举报件(第6批许昌D20181116008)后,长葛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辖区政府、环保局等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针对举报内容,认真调查核实。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问题

董村镇墩王村有一座新修的高铁桥,桥往北走50米,路西50米处有一座铁皮房,再往西走50米,可以看到一个不锈钢电动推拉门,站在河堤上的话可以看见这座房子,房主姓王。院内有5口化铝锭的锅,工艺是用炼铝专用药来化铝,生产的时候烟尘遮天敝日,污染非常严重。路东、路西各有一家,一家开了3年、一家开了4个月。均是在夜间生产,晚10点开始至早5点半结束,如果不下雨的话夜间10点半以后去都在生产。铝灰倒的到处都是,高铁桥底下都有铝灰。请严查。

二、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二家化铝厂分别是位于董村镇墩王村高铁桥西的路怡然化铝厂(该厂院房东为墩王村村民王金安)和位于高铁桥东侧的赵玉民化铝厂。其工艺均以废铝屑为原料,通过地锅炉熔化铝锭产品,两厂无工商、环保手续。根据《许昌市全面排查整治“小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方案》(许环攻坚办[2017]34号)规定要求,其属于“环保、工商等手续不全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污染物排放严重的小制造、小加工、小作坊等”取缔类“散乱污”企业。

    三、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应长葛市董村镇墩王村高铁桥附近有两家化铝作坊属实;“一家开了三年,一家开了4个月”部分属实2018年11月16日晚21时30分,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路怡然化铝厂正在生产。该厂负责人路怡然系长葛市大周镇村民,2018年7月租用董村镇墩王村村民王金安的此处厂院进行违法生产,为躲避检查,其从不白天生产。2018年9月董村镇政府接到举报后,查找到该厂,依法对其进行了强制拆除。赵玉民化铝厂院原为养鸡厂,2018年4月建设了化铝炉进行违法偷生产。11月16日21时50分,经现场检查,该厂内无原料、无产品、无生产迹象,但存在化铝地锅炉。两厂自投产至今,一为4个月,一为7个月,群众反映“一家开了三年,一家开了4个月”与事实不符。

“铝灰倒的到处都是,高铁桥底下都有铝灰”部分属实。经现场勘查,在董村镇墩王村高铁桥底下发现有一处约5平方米的地面铺垫有部分生活垃圾和铝灰。执法人员又沿路进行排查,未发现铝灰倾倒现象。不存在铝灰“到处都是”情况。

四、处理情况

(一)拆除取缔。2018年11月17日董村镇政府联合环保、电力等部门对两家化铝作坊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进行了强制拆除取缔。目前,已全部拆除取缔到位。

(二)清除污染。董村镇政府组织人力,将高铁下的铝灰和生活垃圾已全部清除。

五、追责情况

各部门行动迅速,立行立改,措施到位,整治彻底,故不启动问责程序。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严格按照河南省、许昌市关于关闭取缔“散乱污”文件要求和《长葛市关于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长发【2016】5号),充分发挥“一长三员”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机制,各部门齐抓共管,动员全社会力量,不断加大“散乱污”违法企业整治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决不姑息迁就,确保整治取缔到位,彻底消除“散乱污”企业。

 

2018年11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