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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人民政府 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第5批D20181115003号)调查处理报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11-21 11:3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1月15日,我市接到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信访举报件(第5批D20181115003号)后,长葛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坡胡镇、环保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针对举报内容,认真调查核实。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问题

长葛市坡胡镇西刘村:1、西北长葛高速口处南500米有一处垃圾坑用土覆盖;2、南地一处垃圾坑用土覆盖,坑内有积水,怀疑污染地下水。

三、调查核实情况                               

(一)举报人反映“坡胡镇西刘村西北长葛高速口处南500米有一处垃圾坑用土覆盖”情况属实。经现场核实,举报人反映的西刘村西北长葛高速口处南500米有一处垃圾坑,实际为一处远离居民生活区的低洼荒地,现场堆存大量生活垃圾。

(二)“坡胡镇西刘村南地一处垃圾坑用土覆盖,坑内有积水,怀疑污染地下水”情况不属实。经核实,举报人反映的西刘南村南地一处垃圾坑,实际为该村20多年前的一处老窑荒地,

2015年美丽乡村创建工作中,坡胡镇各村清理的杂物统一堆放于该处荒地暂时存放, 2016年郑万高铁修建期间,已对该处堆放的杂物进行清理。现场查看,该处荒地无垃圾堆存,无积水。根据2018年7月份长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距此处100米西刘水厂水源进行取样监测结果显示,该区地下水水质合格。

四、整改处理情况

为解决垃圾处理问题,11月17日,坡胡镇政府向城管部门提出申请后,长葛市城市管理局作出《关于坡胡镇人民政府加大辖区内垃圾杂物清运的批复》(长城政[2018]138号),同意坡胡镇政府将辖区生活垃圾转运市垃圾处理场卫生填埋处理。目前,坡胡镇政府已安排专人、专车,以每天20车的转运量,将高速口南500米处堆存的垃圾运往市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承诺11月20日前全部清理完毕22日前完成场地平整,彻底解决该问题。

五、追责情况

群众反映的西刘村南地垃圾已清理,现场查看无水坑,经检验地下水无异常。西刘村西北长葛高速口处南500米有一处垃圾坑用土覆盖部分属实,相关单位已将该处垃圾清运纳入当前重点工作,并派专人负责积极进行清理,所以不启动追责程序。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以此次问题整改为契机,加大环境整治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充分营造不乱堆乱倒垃圾氛围。

(二)加强监督管理,明确工作职责,按照环保网格化要求做好巡查监管,严禁各村出现乱倒垃圾杂物现象。

(三)切实做好垃圾清运工作,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做到“三无一规范一眼净”,即:村内及周边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横流、无杂物挡道; 日常生产生活物品堆放规范有序;主次干道两侧环境干净。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