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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人民政府 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 案件(第4批许昌D20181114044) 调查处理报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11-20 11:3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1月14日,接到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信访举报件(第4批许昌D20181114044)后,长葛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大周镇政府、环保局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实地调查处理。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问题

长葛市大周镇中心往西菜姚路闽誉超市附近有许多工厂烧皮子,冒出大量浓黑烟及异味,影响周围居民。

二、企业基本情况

    长葛市大周镇菜姚路闽誉超市附近共有金属加工企业6家,金属收购站16家。6家金属加工企业均属铝熔炼行业,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33号)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的要求,全部于2016年12月进行现状评估,整改完成后,通过环保备案。16家金属收购站仅从事废旧金属收购,无加工生产环节。

三、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应情况部分属实。该举报内容所述“许多工厂烧皮子”,实为菜姚路闽誉超市西北侧已拆迁的小谢庄原居民户废墟内有人焚烧皮子,而非“许多工厂烧皮子”。举报“冒出大量黑烟及异味,影响周围居民”内容属实。

2018年11月14日晚,接到转办举报件后,长葛市环境保护局、大周镇人民政府联合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检查中6家铝熔炼加工企业均处于正常生产,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根据其原料及工艺情况,其不存在产生废皮子情况,现场也未发现皮子废料及焚烧皮子痕迹。根据《许昌市2018-2019采暖季重点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许环攻坚办〔2018〕196号文件要求,执法人员要求6家企业按时采取停产措施。11月15日上午8时,经复查,6家企业全部安要求停产。经对16家收购站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并未发现焚烧皮子及焚烧痕迹。在对附近居民走访时有居民反映,在菜姚路闽誉超市西北侧已拆迁的小谢庄原居民户废墟内有人在夜间焚烧电线、电缆,由于近几年环保形式越来越紧张,加上长葛环保局、大周政府在晚上一直不间断地进行夜间巡查,焚烧皮子也只是个别行为,并不多见。

    四、整改处理情况

(一)大周镇政府向全镇印发了《致全镇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向全镇居民发放,并在举报区域及其它明显场所进行张贴,全面宣传环保相关政策,号召全镇企业及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发挥环境责任意识,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坚决做到不焚烧生活垃圾、杂草等废弃物,携手保护大家共同的家园;

(二)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凡实名举报,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600-60000元的奖励。

五、追责情况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属地政府和环保部门将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全镇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皮子、垃圾等环境违法行为。

(二)持续加强对大周镇有色金属收购行业的管理力度,积极宣传露天焚烧的危害,增强从业者环保意识,引导采用合法、环保方式去除线皮。

(三)进一步发挥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机制作用,积极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杜绝露天焚烧现象。

 

 

2018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