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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推出高效为民服务措施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5-27 09:4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万万没有想到,房产证丢了,半个小时就拿到换发的新证了。”5月24日,赵某因不动产权证遗失,到市民之家不动产登记大厅申请补证业务时感激地对工作人员说。这也是自5月2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修改施行以来第一个受益的群众。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5月21日,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签署第14号部令,公布《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本次修改主要涉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两部部门规章相关条款,其中《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

自《决定》施行后,长葛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随即推出“证书遗失,当即补领”便民措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未修改前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补发新证至少需要15个工作日,现在只需半个小时,大大节省了时间,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再次提升。

尽小者大,甚微者著,“证书遗失,当即补领”虽是小事,但对办事群众来说却是关系着切身利益的大事儿。接下来,长葛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将结合“长e登·自然办”党建品牌,打造“小中心、大服务”的工作体系,以“便民利企”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在“小”字上下功夫,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小事情,用对群众实实在在的关爱,厚植为民情怀,力争在便民亲民的道路上越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