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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葛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3-21 03:2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镇办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市产业集聚区,大周产业集聚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和驻长各单位: 

为弘扬和表彰在2021年“7.20”抗洪救灾,疫情防控及“99公益日”期间,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回馈社会的崇高义举,激发全民向善、人人为善的昂扬热情,生动展现长葛“文明之城”“大爱之城”形象,经市慈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长葛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奖项设置

在2021年抗洪救灾,疫情防控及“99公益日”活动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最具爱心捐赠楷模、最具爱心慈善企业、最具爱心捐赠个人、最美慈善先进个人、最具魅力慈善项目等五个奖项。

二、评选条件

(一) 最具爱心捐赠楷模:热心慈善公益事业,在2021年抗洪救灾,疫情防控及“99公益日”活动期间捐赠善款在10万元以上的企业。

(二)最具爱心慈善企业:热心慈善公益事业,在2021年抗洪救灾,疫情防控及“99公益日”活动期间,捐赠善款在5万元以上的企业。

(三) 最具爱心捐赠个人:热心慈善公益事业,在2021年抗洪救灾,疫情防控及“99公益日”捐赠善款在5000元以上的个人。

(四)最美慈善先进个人:慈善行为和事迹的感召力强和有示范效应,及在慈善救助、慈善宣传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50人以上单位表彰2人,50人以下单位表彰1人)

(五)最具魅力“99公益日”慈善项目:在2021年“99公益日”活动中实施的网络筹款项目,宣传发动到位,知晓度和社会参与度高,内容具有创新性,对社会公众有吸引力,达成筹款目标,能够引领更多公众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

三、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设评选小组,评选小组由市委文明办、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组成,负责评选表彰工作。

(一)推荐和申报:长葛市爱心捐赠楷模、慈善企业和捐赠个人三项内容由市慈善总会根据捐款实绩综合审定。其他奖项由各慈善机构、单位、社团、社区等组织向评选办公室推荐和申报;个人、单位和机构也可以自荐方式上报。申报表格可在长葛市政府信息网,长葛文明网,长葛民政信息网下载,也可直接到评选办公室领取(评选办公室设在市慈善总会,地址:市政府6号楼712市慈善总会办公室,联系电话:7016585)。

(二)审核与评定:评选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根据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要求,最后确定获奖名单并发文表彰。

五、评选时间

推荐申报时间截止为3月28日。

附件:关于开展“长葛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附件1、附件2.doc

1. 最美慈善先进个人申报表

2. 最具魅力慈善项目申报表

长葛市慈善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