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级
2022-11-19 2022-11-19 18:19

当事人销售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的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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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销售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

数据更新时间: 2022-09-01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长市监处罚【2022】242号
处罚名称 当事人销售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罚款
处罚事由 当事人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处罚结果 罚款14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9.8元;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磨砂祛痘深润洁面乳2瓶。
行政相对人名称 长葛市太和盛超市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11082MA43TCUU4R

法人代表姓名 孟建军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8-29
处罚机关 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方编码 411082
当前状态 正常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